单位介绍信模板(公对公介绍信格式范文)

在体制内工作的朋友可能会注意到,在调往新单位工作的时候,原单位人事部门会给你开具一份介绍信,或者由你亲自交给新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放入你的人事档案一并寄往新单位。

这份介绍信在人事工作中一般被称为行政、工资介绍信,一般是1到2页纸。有的单位的介绍信还没有面巾纸大,也没有面巾纸质量好。

但是千万别小瞧这1、2页纸。越不起眼的东西作用反而越大。如果没有它,新单位人事部门不会给你发放入职材料,也不会给你发工资。如果没有它,将来领取退休的时候,社保机构可能会很难确定你的养老金待遇。

行政、工资介绍信为啥会有这样的魔力?今天就来讲讲它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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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资介绍信长啥样

按照体制内单位的人事工作流程,原单位人事部门在确认职工已经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会为其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因此,行政、工资介绍信可以看作离开原单位的完美句号。

行政、工资介绍信没有统一规格,由各单位自行设计,因此,它的样式五花八门。有的单位将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分开出具,有的单位则是二合一。甚至连行政、工资介绍信都不是统一的称谓,有的单位把它叫作工作关系介绍信、有的单位叫作干部关系介绍信。

以下是在网上搜索到的一些行政、工资介绍信样本,供朋友们参考:

可以看到,行政、工资介绍信虽然样式千差万别,但都包含以下必备要素:

1.抬头栏、落款。

抬头栏为新单位人事部门全称,落款为原单位人事部门全称、公章以及日期。

2.职工个人信息。

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原单位职称职务,工资等级,工资发放时间、报到时间等。

3.制式表述。

就是印在介绍信上那些万年不变的字,如“介绍 等同志去你单位报到,请接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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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资介绍信的起源

关于人事工作中何时开始使用行政、工资介绍信,由于资料有限,无法确认具体的时间。目前能够找到的早期资料包括1984年发表于《中国劳动》的《干部调配表格应通用化标准化》,1987年发表于《武汉财会》的《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的一点建议》以及1997年发表于《行政人事管理》的《干部调配政策问答》。三篇文章都提到了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也就是咱们说的行政、工资介绍信)。

由此可以推断,行政、工资介绍信的使用时间肯定早于20世纪80年代,是当时

干部调配

工作的重要凭证。

干部调配

是人事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体制内单位的职工,除工勤人员(可以简单理解为从事保洁、维修、烹饪、绿化等手工艺工作的人员)以外,其他职工统称为干部。干部在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称之为干部调配。干部调配不仅是个人意愿,更是国家或单位的意志,需要组织批准才能办理相关手续。正如过去常说的一句话:“革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因此,行政、工资介绍信不仅是人事工作中的一份资料,更体现了国家、单位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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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资介绍信的作用

有人会问,行政、工资介绍信是早期人事工作的产物。现在体制内单位人事改革已经推进好多年,人事工作的内容跟过去相比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能不能取消行政、工资介绍信,让工作更简化一点?


笔者想说的是:人事改革虽然推出了很多新措施,但是根本性的东西仍然没变,比如编制管理、财政拨款等。在这种情况下,旧有模式仍然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另外,人事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一项工作单独看好像只是几个流程、几份材料,但是它的背后还牵涉档案转移、社保等机制,可谓牵一发动全身。因此,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要让行政、工资介绍信退出历史舞台,估计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回到现实,我们来说说它对职工个人的现实意义。

入职新单位的最终“敲门砖”

前文介绍过,行政、工资介绍信是原单位人事部门在确认职工已经办理完成所有离职手续以后出具的。这就意味着职工的调动已经得到原单位的最终认可及背书。说得更通俗一点,就是原单位对你说:

新单位看到行政、工资介绍信,也就从组织程序上明确了原单位的信息:“这个同志我们就交给你了,好好照顾他”。于是,才会为你发放入职材料、签订聘用合同、正式建立工作关系。因此,行政、工资介绍信是一个职工进入新单位最终“敲门砖”。没有它,啥都没有戏。

新单位起薪的重要依据

对职工来说,来到新单位什么事情最重要?当然是领工资!你什么时候能领到工资、领多少工资跟行政、工资介绍信有着直接关系。

体制内单位的工资来自财政拨款,这就决定了两件事:第一,工资发多少是有标准的,不像公司那样想发多少就发多少;第二,工资什么时间开始发是有规矩的,不能既拿原单位又拿新单位,只能从一而终。

行政、工资介绍信为以上两件事提供了正确答案。介绍信上都会注明职工在原单位的工资标准,尤其是国家基本工资标准。这就为新单位决定发多少提供了依据。另外,介绍信上还会注明职工在原单位的工资发放至哪年哪月,这就为新单位决定从何时开始给职工发放工资提供了准确的时间节点。

核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1997年,国家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制度设计,个人在企业工作期间缴纳若干年养老保险,在退休时,保险机构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因素核算个人养老金额度并按月发放。

眼尖的人可能会发现一个问题,如果仅按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额度的话,那些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已经工作了很多年、或者在调入企业前已经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了很多年的职工会非常吃亏。国家也考虑到这一点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即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建立后退休的职工,之前的工作年限可视为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因此,养老保险机构在核算上述人员的缴费年限时不但要核定他们的实际缴费年限,还要核定他们参加养老保险之前的实际工作年限,主要依据就是职工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有些地方对如何核定工作年限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

如果职工一辈子只在一个单位工作的话,核定工作年限就比较简单。但如果职工在若干个单位工作的话,就需要确定他在每一个单位工作时间的起点和终点。而行政、工资介绍信就是确认原单位终点和新单位起点的重要依据。

因此,有些地方要求职工档案中要有调动的行政、工资介绍信原件或者复印件,作为核定工作年限的重要依据。

打个比方更清楚,如果将职工全部工作年限比作一列火车,那么行政、工资介绍信就相当于车厢之间的接头,将各单位工作年限连接在一起。如果中间缺少这个接头,将给年限核定带来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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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工资介绍信的建议

1.确认行政、工资介绍信。

一方面是记得提醒原单位人事部门及时开具行政、工资介绍信。这个比较简单,凡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都不会漏掉这一步。另外,拿到行政工资介绍信以后,要认真核对信上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资信息等,以免出现笔误,给自己的入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留存行政、工资介绍信。

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了正式的行政、工资介绍信以后,建议职工本人复印一份留存。万一将来出现行政、工资介绍信原件丢失等情况,可以凭复印件联系原单位补开,或者请原单位以复印件信息为依据开具相应证明,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介绍了行政、工资介绍信的一些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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