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诽谤怎么处罚)


近日,旬阳市公安局仙河派出所果断亮剑、快速出击,迅速查处一起恶意诽谤、辱骂他人案件,行政拘留3人。


2月14日,仙河派出所接张某某报警称,有人肆意在仙河街道喷涂诽谤、辱骂自己的标语,严重损害其个人名誉,请求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实地查勘和拍照取证,现场发现喷涂的侮辱性标语多达15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尽快查明真相,民警立即对现场路段的监控视频进行仔细筛查,并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广泛收集线索,后经不懈努力,成功锁定嫌疑车辆及人员,并奔赴湖北、河北、北京等地,成功将违法嫌疑人张某、丁某、赵某3人抓获。


经查,张某与报警人张某某因琐事产生隔阂,张某便指使丁某、赵某二人在街道肆意喷涂诽谤性标语,意图损坏张某某的名誉。到案后,民警积极对张某与张某某之间的矛盾予以疏导化解,主张其通过合法途径予以解决。最终,张某、丁某、赵某三人均对其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小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警方提示:

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法守法,对肆意歪曲事实、恶意诽谤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作者:仙河派出所 刘承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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