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发生多起电动车事故,这些发生在身边的惨痛案例,为所有人带来了警示!
开发区腾飞路
电动车逆行,两人被撞飞
根据现场视频显示,汽车在直行过程中,一辆电动车自对面驶来并且正处于逆行状态,当双方看到对方车辆时,互相想着避让彼此,没想到还是撞到了一起。电动车瞬间倾覆,电动车驾驶人杨某头部着地被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而被电动车驮带的女子安某也是被甩出几十米远,在地上翻滚了数圈后,才缓缓想起身却没办法动弹,可以看出,该女子也是伤势不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杨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马某某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安某无责任。
青龙满族自治县
一人被撞身亡
10月20日8时13分左右,佟某某驾驶冀B5U***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通武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王子店村路段,与前方同向左转弯过路骑车的邵某相撞,电动车驾驶人邵某当场死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之规定认定:佟某某、邵某分别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开发区龙海道
机动车左转撞飞2人
2024年11月3日20时20分许,张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冀C****3的小型轿车顺龙海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地点
左转弯过程
中,与顺龙海道南侧非机动车道由东向西驶来的
柳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李某某相撞
,两车相撞后造成张某某车辆驶入绿化带内,造成柳某某受伤,双方车辆及绿化带损坏的交通事故。
民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当事人张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柳某某负次要责任;李某某无责任。
海港区
“2024.9.30”交通事故
两人被撞身亡
一辆电动车沿宁海大道机动车道行驶至大乐安寨村路段,由北向南横过马路,一辆号牌为冀C1***0的小型轿车顺宁海大道南侧主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发现电动车,但车速未减。
两车相撞的瞬间,电动车上的两人腾空飞起,后重重地摔落到地,电动车后座乘车人当场死亡,骑车人重伤送医抢救无效也于当日死亡。
警方认定:杨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本次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张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已满十二周岁的人员横过道路未下车推行,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
交警部门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不断增强交通法律观念,提高交通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严禁超速行驶,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不能因为时间紧急选择横穿马路或者逆行,走文明路,驾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注:以上文字信息与图片来自秦皇岛交警及网络,感谢各位同仁的努力,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