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县政府(正定县政府工作报告2024)

正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正定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的

通 告


为加强我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积极倡导市民守法出行、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的新时代出行理念,缓解交通压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南宁新闻网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正定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规定通告如下: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7:00-13:00,16:00-20:00,限制通行车站街(树林北路向南至正定县界)、车站西街(恒山桥至曙光路)。

(二)全天限制通行车站街(树林北路向南至正定县界)以东道路、河北大道(车站街至城东街)及以北道路、城东街(河北大道至华安路)及以西道路、城东街(华安路至树林北路)以西道路、树林北路以南道路、河北大道西延(车站街至羊曲线)道路、子龙大桥(河北大道向南至正定县界)。


二、教练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通行规定

(一)教练车从事教学活动时,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路线、时间通行;每天7:30-8:30,17:30-19:00,禁止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

(二)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全天限制通行车站街(树林北路向南至正定县界)及以东道路、河北大道(车站街至城东街)及以北道路、城东街(河北大道至华安路)及以西道路、城东街(华安路至树林北路)以西道路、树林北路以南道路。


三、电动(燃油)三、四轮车通行规定

全天限制通行常山路、府西街、恒山路(成德街至城东街)、燕赵大街(华安路至南门)。


四、其他通行规定

(一)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通行规定

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车辆,工作日(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全天限制通行车站街(树林北路向南至正定县界)及以东道路、河北大道(车站街至城东街)及以北道路、城东街(河北大道至华安路)及以西道路、城东街(华安路至树林北路)以西道路、树林北路以南道路。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通行规定

启动空气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其它预警响应时,按照正定县人民政府通告、通知要求,执行车辆管控措施。


五、通行证办理

对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通行证管理。


六、本《通告》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024年1月14日发布的《正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正定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正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来源:正定县公安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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