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通知范文(罚款通知)

关于对班岑力等91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

现有班岑力等91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且逾期未接受处理,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已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予以邮寄告知或公告告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人均未在法定时限提出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优惠税为您整理以下法律法规规定,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请上述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本公告期限为六十日,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缴纳罚款的,逾期将产生滞纳金。如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向百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右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76-2841985

单位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一路1号

附件: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违法行为及处罚事项明细表

百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

2024年5月12日

交通违法行为人名单、违法行为及处罚事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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