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兴隆台租房信息(盘锦兴隆台商铺出租)

家长们看过来

近日,兴隆台区教育局

招生办主任姚久全

针对家长们关心的孩子入学问题

介绍了最新政策——

学区怎么划分

什么时候报名

学区房的年限

录取原则等等

请仔细阅读

学区的划分

2024年以前,兴隆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分属于市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兴隆台区教育局三个教育部门管理,原来划定的学区范围存在着相互交叉、覆盖等问题。2024年9月,兴隆台区教育局和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进行了整合,并将原市直所属学校划归到了兴隆台区教育局和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经过多次实地调研走访、征求意见,科学合理地出台了兴隆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实施方案。

招生入学原则

符合入学年龄、在入学学区内有房产证和相对应的户口、房产证时间符合规定时限,根据招生计划严格按学区招生。

01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当年8月31日前出生的)。

02

学区房的年限

自2024年起,新生入学开始设定购房和落户时限,购房日期以房产证上日期为准,落户日期以户口本学生所在页登记日期为准。如购房日期与落户日期不一致,则以房产证日期为准。

具体时间要求:2024年新生入学报名,房产证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以后每年房产证以此时间为节点);2024年新生入学报名,房产证时间满一年以上;2024年新生入学报名,房产证时间满二年以上;2024年新生入学报名,房产证时间满三年以上。以此类推,自2024年起新生入学房产证必须达到三年以上。

以上房产证时限适用初中入学

03

录取原则

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则按批次录取。如同一批次报名人数大于录取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录取。

下面说说四个批次

第一批次

1、房产证: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

2、户口:户口与房产证所属派出所一致,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增补第一批次I:适龄儿童父母双方都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需父母双方到房产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学区内房产证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须与住房一致;且适龄儿童父母婚后、适龄儿童出生后户口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从未迁移过。

增补第一批次II: 适龄儿童的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拥有房屋产权,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拥有至少50%以上的产权,同时要求户籍信息与房产证一致。

第二批次

1、房产证: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

2、户口:户口与房产证所属派出所不一致,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第三批次

1、房产证:房产证(非商业用房)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户口:户口与房产证所属派出所一致,适龄儿童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以上各批次招生,房产证区域为《兴隆台区关于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划分方案》所划定的学区(如学区划分方案有变动,则以新的学区划分方案为准)。

第四批次

1、租住在学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必须提供“四证”(户口本、租房证明、暂住证、务工证明)。

如遇父母离异等情况,学生入学以判决书或抚养证明等材料判定的监护人住房信息为准,学生报名入学提交材料时须附相关材料。

以上录取原则适用初中起始年级的招生。

小学升入初中后还需要看户口吗?

可以直接升入对应学校吗?

一完中:延续市教育局文件,对口小学鹤乡小学、实验小学可以直接升入一完中。

实验中学:根据实验中学的招生计划及对口小学(胜利、幸福、迎宾)的毕业人数来确定,如果计划数大于毕业生数,则不再查验户口;如果毕业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要查验住房证及户口。

关于转学

关于转学,广大家长一定注意,不要盲目跟风买房达到转学择校的目的。

01

转学条件

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

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02

转学办法

如有符合以上情况需要转学的,监护人须持户口本、房产证、工作调动证明到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审核,经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核查,如学生符合转学条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电〔2024〕159号的规定,转入学校对应年级:小学平均班额人数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则可以办理转入,如果转入学校对应年级班额超额,则由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分流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下列情况不允许转学

为严控择校现象,避免因择校心理而出现的转学现象,就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1、临近学校间禁止转学

如两所学校直线距离在2公里之内,相互间不得办理转学。

2、区块内各校间禁止转学

现将兴渤地区划分为四个区块,每区块内各校相对距离较近,相互间不得办理转学:

(1)东南区块:地理位置在向海大道以东、兴隆台街以南区域内各学校。分布有实验中学、康桥学校两所初中及胜利小学、幸福小学、迎宾小学、兴隆台区第二小学四所小学。

(2)东北区块:地理位置在林丰路以东、兴隆台街以北区域内各学校。分布有渤海一中、实验中学分校两所初中及渤海一小、渤海二小、渤海三小、渤海四小四所小学。

(3)西南区块:地理位置在向海大道以西、兴隆台街以南区域内各学校。分布有兴隆中学、市一完中两所初中及兴隆台区第一小学、实验小学、鹤乡小学、新世纪小学(南校区)、辽油兴隆台四小(新世纪小学北校区)五所小学。

(4)西北区块:地理位置在林丰路以西、兴隆台街以北区域内各学校。分布有兴隆一中、兴隆二中两所初中及辽油兴隆一小、辽油兴隆三小、兴隆台区第三小学三所小学。

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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