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通知单范本(扣分通知单)

筠财加罚告(2024)1号四川易莱优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北三环路一段221号1栋2单元12层1202号):

你公司未按照本机关2024年4月28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筠财罚﹝2024﹞10号)的规定按期缴纳罚款,罚款金额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72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每日按逾期缴纳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期限自2024年5月25日起至今,应缴纳加处罚款3500元。综上,你公司应缴纳罚款以及加处罚款总金额共计为7000元,大写:柒仟元整。

特此通知。

筠连县财政局2024年2月15日

【来源: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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