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解读(公安部新交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刘云鹤

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提升大家的行车安全文明意识,该办法对违章/违法记分、记分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调整和完善。如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

新《办法》中对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哪些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处罚力度?对哪些行为不再处罚?这些变化又意味着什么?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作了梳理。

替人代扣驾照分将被记12分并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梳理发现,在新《办法》中,增加了两项条款。其中一项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记12分。这就意味着,替人代扣驾照分的行为将受到处罚。

实践中,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避免记满12分,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严重损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特别是一些不法人员以此牟利,组织、介绍买分卖分,影响十分恶劣。为从源头减少买分卖分行为,新《办法》对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二是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三是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四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司机被扣满12分了咋回血?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只有12分,对于驾驶人来说如果交通违法被记满12分怎么办?新《办法》中推行学法减分措施。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学法减分将坚持公开透明、程序公正、严格监督,实现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驾驶人违法后被扣分,扣满12分后不少人进行买分借分,交管部门虽然对其处罚了,但驾驶人的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有些驾驶人甚至哪里违法了都不知道”。他认为,实行学法减分制度,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可以真正提高驾驶人的法律意识,并且,这次学法减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有助于全国的驾驶人提高交通守法意识。

梳理发现,关于学法减分措施,此前山东就已在济南、淄博、泰安等城市试点。三地的驾驶人可以在“交管12123”手机APP平台接受交通安全教育,通过网上学习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减免驾驶证记分。

开车压线、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处罚力度减轻

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在日常用车和城市驾驶时,有不少情况容易导致违章,比如不避让校车、违反禁止标线、未正确悬挂号牌等情形,在新《办法》中,这些的记分力度都有了减轻,比如压线,由原来的扣3分变为1分。

另外,对于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办法》减少了单次记分分值。其中,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由此前的记12分降为3分;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由记2分,降为1分。

同时,对超速的要求也适当进行了放宽,超速20%以内不记分。新办法中明确指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规定时速记3分。同时超速规定放宽,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不记分,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针对9座及9座以上的载客车辆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超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借道超车、穿插等候等行为

扣分增加

梳理发现,在一些情况导致的违章违章记分适当降低外,也有一些记分力度更大了。比如,驾车接打手持电话,扣2分变为扣3分;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扣2分升为3分。

此外,对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由从此前的6分调高至9分。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注意到,新《办法》中,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由原来的扣3分变为不扣分。

为何有此变化?梳理发现,此前,公安部还推出2项减证便民服务新措施。其中推行一项措施是,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这也意味着,车辆检验标志以及保险标志实行电子化,驾驶人不用再张贴纸质版,相应地也不用因未张贴此类标志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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