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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安区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听证会。之所以说本次听证会特别,是因为此次听证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在行政监督案件中引入赋强公证程序。

检察听证彰显司法温情

“我是涉案企业的委托人。由于疫情影响和企业搬迁等客观原因,企业一直未缴纳罚款。我们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立刻缴纳罚款,但目前企业经营已经陷入困难,我希望通过此次听证会,争取减免加处的罚金。”涉案企业委托人在听证会上说道。

今年以来,宝安区检察院开展了违法终本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专项监督工作。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少晖带领的办案组在办理宝安区某行政机关与深圳市某企业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中,发现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因公司被迫搬离、管理层未能有效履行行政管理权、疫情影响等客观原因未能及时交纳罚款。

“企业负责人表示会采取补救措施,尽快筹集资金缴纳罚款,申请向行政机关免缴因延期履行加处的罚金。”案件承办检察官赖淑蓉介绍道。

“检察机关将相关案件情况向我们反映后,局领导随即进行研究。我们通过调阅卷宗,发现涉案企业一是存在特殊情况,二是愿意缴纳行政处罚罚款并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局决定免除对当事人加处的罚金。”该行政机关代表在听证会上表示。

三名听证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问后,一致同意了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决定。

“虽然涉案企业有错在先,但知错能改,主动表示愿意补缴罚款,值得肯定。”宝安区人大代表、深圳市管益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听证员罗融刚认为,“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是检察机关仍然用心用情、积极作为,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值得点赞。”

宝安区人大代表、深圳市宝安区阳光成长青少年社会工作促进中心秘书长、听证员朱印表示:“此次听证实现了法理相融,彰显了司法温度,我对相关部门的决定表示支持!”

赋强公证维护司法权威

为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证执行和解协议的强制效力,本次听证会创设性地引入了赋强公证程序。这也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次在行政监督案件中引入赋强公证程序。

何谓赋强公证程序,宝安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何雪英对此进行了简要的介绍。“赋强公证就是赋予执行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一个约定,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内容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在当事双方无异议后,宝安公证处两名公证员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了赋强公证。

“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有着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下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赋强公证,因其具有快捷、实惠的优势,越来越被接受和采用。”宝安公证处副主任郑晓莉介绍道。

“此次我们通过‘检察听证+赋强公证’促成行政执行和解,既有利于行政处罚的顺利执行,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司法温情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同时,通过引入公证力量,与宝安区司法局形成合力,维护司法公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第五检察部主任王林表示。

在第七届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电子商务产业联盟会长、听证员杨瑞看来,此次活动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能动司法履职的理念。她表示:“我还有一个身份是深圳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我在参与过的执法、司法活动中,还是第一次看到‘检察+公证’的模式。这种新模式既保证了司法权威又实现了司法透明,更体现了法理之外还有人情。”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少晖表示,该案属于我们日常所说的“小案”,但“小案”办理背后凸显的意义重大,是通过“检察+公证”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关键第一步”。

对于下一步的行政检察工作,潘检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阳光司法,充分引入各方力量、借助各方资源,集思广益,把全过程民主更深融入检察履职实践;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至上”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真正为人民排忧除虑,为企业纾困解难;三是坚持能动检察履职,深化“检察+”工作模式探索,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综合治理,解“法结”化“心结”。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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