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个大家最近可能遇到的比较多的问题:企业过年给客户送礼等个税的问题。
之所以是个问题,在于:你送礼给客户,总不能还顺便要来人家身份信息,甚至让人家交一下个人所得税吧?毕竟,如果真的这么干,估计会被一律当成骗子对待。
收礼的自然没啥困扰,困扰的在于送礼的。因为:如果送礼,不考虑个税,一旦被查到,真的会被罚。
当然,这里主要说的是有风险,被查的风险,并不是说你送礼不考虑个税,一定会被查被罚。而且,在税务局公开的税务稽查案例中,有不少是因为送礼没代扣个税被罚的。
我们只贴一个,这样的稽查案例,真的比比皆是。注意仔细看,一旦被查,会被定性为偷税,罚款怎么也得1.5倍起步。
有人说了,不是我不想扣,而是没法扣:没有对方信息,让我怎么代扣?
其实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操作手册里有明确的说明,翻开偶然所得申报表,在所得项目里赫然写着“随机赠送礼品”。
从2024年开始(注意:2024年前的税款所属期不能用),偶然所得申报表里增加了随机赠送礼品的所得项目:获奖人数较多且未获取纳税人真实的基础信息时,扣缴义务人可暂采用汇总申报方式,注明“随机赠送礼品汇总申报”,但礼品发放的相关材料需要依法留存备查。
所以,不需要你找对方信息,直接填个收入总额,汇总申报,代扣个税就行。这个方法真的很好用。
当税务局查到你送礼没有代扣个税,而进行罚款的时候,你说:不是我不想扣,而是没法扣。还能说得通吗?
最后,实操上来说,送礼代扣个税并不复杂,但是就是有些企业不愿意这么干。那么,当有一天万一被罚了,也别太意外就好了。
以上内容,只是作为个人感受,不作为实操、实务依据,如果有不妥的地方,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