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

传销席卷了中国多地,腐蚀人们的思想,无疑成为了社会进步的一颗“毒瘤”。传销又有南派传销和北派传销之分,而南派传销为“连锁营销'、'纯资本运作'的模式,他们并不限制人身自由,只要拉人入会就能拿到回报。这种没有任何实物依托的传销影响巨大,被骗人员中,上有七八十岁的老人,下有未满二十的小伙子,更有高学历人才和普普通通的农民。不法团伙甚至还将自己的犯罪行为起名为”虚拟经济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钱滚钱“。而很多人却对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存在误区,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普及这方面知识,教你辨别传销

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知识普及,看完后你不要在那里瞎想乱猜了!

什么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199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宣布全面禁止传销《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态度,继续以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抓手,紧盯传销犯罪新手法、新动向、新趋势,持续不断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严厉打击。

2024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印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通知强调,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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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的认定标准!

法律上的定义: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是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的销售模式。

非法传销是没有实际产品,人员发展上线、下线、金字塔式,限制人权、自由的非法模式

非法传销的过程简单来说就是骗人买产品,然而实际没有产品,说有大提成,被骗后就会拉熟人去所谓的购买,拉的人越多所谓的提成越大,被拉来的人也会拉,一直循环、最后骗一群人想尽办法投入一堆钱什么都得不到,影响极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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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行为、活动判定!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同时判断一个行为是否为传销行为,主要看该行为是不是具有传销犯罪的几个要素,如符合以下条件的,则属于传销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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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了传销的定义及认定标准的知识,当你直面传销骗局的时候,你能反应判断出来吗?对你有一定帮助的话,把它转发出去,减少传销带给大家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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