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4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2024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3月15日延长至3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4年3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税务行政许可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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