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奥运,红婵一跃,再夺十米跳台之冠,荣膺魁首,破伏明霞之旧纪,遂成中华奥运史上最幼之三金王也。
然则,盛名之下,亦隐伏危机重重。
赛后,全红婵与陈芋汐共赴央视,受王冰冰之专访。二人风貌迥异,遂成网议之热点。
访谈之际,全红婵性开朗,活泼若脱兔,对答间时露诙谐,令人捧腹。虽处央视直播之殿堂,亦不拘小节,或跷二郎腿,或横卧沙发,尽显其松弛之态。
由此观之,红婵心无挂碍,视公众之审视与质疑如无物。敏感内耗之念,于彼而言,犹如浮云过眼,不足为虑也。
然则,全红婵之危,除己身受疑,其兄全进华亦遭非议。
有网民忿然曰:“奥运冠军之家犹带货,岂非借红婵之名乎?”
更甚者,出言不逊,指斥进华为吸血之徒,颜面尽失。
细查其由,进华带货之路,非始于今日。
早在辛丑年冬月,彼已开设果蔬之肆,售卖家中所产,自给自足。其账号之名,唯“全进华”三字,未尝附“全红婵”以增色。
后虽归家侍母,然心系家计,遂启直播之路,售滞销之果,兼助乡邻共富。其言曰:“果若不得售,终将委弃于野。”
由是,进华之直播事业渐入佳境,足迹遍及四方,然未尝以妹之名,谋一己之私。彼云:“妹乃吾妹,非吾敛财之器。”(她是我妹妹,不是赚钱的工具)
父于市井卖菜,偶燃香烟,即被讥为“唯知吸女之血”。兄驾红旗车归,又被疑为炫富、图网红之名。
红婵尝忧曰:“人喜吾,因吾为冠军耳。”
其言洞见人性之幽暗:世人往往恨人所有,笑人无成,嫌人贫贱,惧人富贵。若红婵他日有失,必先遭此辈反噬。
正如网语所云:“以圣人之标准量人,以贱人之标准要求己。”
巴黎奥运之际,进华潜观妹之决赛,见妹瞬间,泪如雨下,对镜而言:“归家当杀鸡作白切以待妹。”
文言君曰:
观全氏兄妹之事,感人心之复杂,世道之炎凉。红婵以幼龄而夺奥运之冠,荣耀加身,然非无风波。
其兄进华,勤劳持家,直播带货,本为生计所迫,兼以助农,其志可嘉。然世人以己度人,妄加非议,或讥其蹭名,或斥其吸血,言辞刻薄,令人寒心。
吾辈当以此为鉴,戒除偏见,摒弃嫉妒,以宽容之心待人,以公正之眼观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