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和手续)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以及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和手续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 2、注册外资公司流程
  • 3、外资公司设立流程
  • 4、注册一家外资公司 大致流程是怎样的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中研网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分析:1、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2、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三个;3、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4、提交相关的资料;5、再将资料交给上海市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国地税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海关,上海市外汇局等部门办理;6、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7、刻公司的公司,法人章,财务章;8、交接资料,交付余款;9、领取执照。

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中研网为您整理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注册外资公司流程

外资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投资人护照复印件(需在当地做公证并由当地大(领事)使馆认证);投资方资信证明原件。

2、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设立申请书。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董事会名单,董事会人员委派书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4、进出口商品目录。拟设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

5、拟设公司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名称预先核准,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接着去办理商务委员会审批。

第二步: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去公安局申办备案刻章批件。

第四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及IC卡;公安局申办黑皮备案簿。

第五步: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统计登记,最后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就可以了。

外资公司设立流程

一、签署外资公司委托书或协议书;二、拟写好公司的名称,至少拟定三个;三、交付注册公司的费用;四、提交相关的资料;五、再将资料交给所在市对外贸易经济管理局,工商局,国地税局,财政局,海关,外汇局等部门办理;六、去银行开设基本户,并验资;七、刻公司的公司,法人章,财务章;八、交接资料,交付余款;9、领取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注册一家外资公司 大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一个工作日,在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以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者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资料

时间三到五个工作日,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资料。

第三步,领取执照

时间:预约当天

第二步通过后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四步,刻章等事项

时间:一到两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家公司算是注册完成。后续是其他税务登记方面了。

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9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但以中外合作、外商合资、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4、公司章程(原件);

公司章程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6、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或澳门企业提交的证明应当由香港或澳门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台湾地区投资者的证明应当按照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9、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0、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1、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2、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原件);

仅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3、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指有关前置许可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的外商投资的公司。

14、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5、其他有关文件。

注: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以上是玖邀开业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注册外资公司流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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