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13岁女孩相亲,居然遭相亲对象的父亲侵犯,该案件涉及到了强奸罪。
家住新疆的13岁女孩敏敏因为辍学在家,所以家里想要介绍一个相亲对象,相亲对象的父亲老施来到小敏家接小敏去跟自己的儿子见面,由于小施在库尔勒,所以老施开车将小敏从家里接出来并带去库尔勒,小敏的母亲也很放心,毕竟如果相亲成功未来将是其儿媳妇,但是没想到的是老施是一个人面兽心的人,在车上就不断的用言语挑逗小敏,更是不停的猥琐,后来甚至将车停在路面对小敏进行了强奸,事后小敏将事情告诉了父母,父母震惊之余选择了报警,最终警方将老施抓获归案,归案后老施却称不知道小敏未满18岁,因为小敏的母亲说过已经满18岁了,不过不管是否满18岁老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被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下面就来说一说这件事:
一、老施的行为已经触发了刑法
在这个案件中,老施的行为属于强奸罪,触犯了刑法,我国刑法中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的行为就属于强奸罪,将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老施为何要狡辩女孩年龄超过14岁
在老施被捕后,其为何一直强调女孩的年龄已经满14岁,那是因为如果女孩未满14岁,那么不管女孩是否乐意,只要发生关系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并且会从重处罚,老施是为了减轻处罚才这样。
三、老施人品道德极为败坏
老施这人的人品道德极为败坏,明明是给自己孩子介绍对象,他却对女孩下黑手,如果女孩选择隐忍并且相亲成功,后果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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