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被打死视频(小偷偷东西把他打死了)

关于法律上有一个很经典的问题,那就是:“小明扔了一块香蕉皮在地上,不小心把小强滑倒了,那小明需要负法律责任吗?”这个问题的标准答案是:这个问题并不涉及刑事责任,但如果小强执意要跟小明计较的话,小明大概率还是得负赔偿责任的。其实在生活中,类似的法律纠纷并不少,这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在生活中,哪些事情看似无关紧要,但实际上已经触犯了法律呢?”

记得网上有一个很经典的段子,有人持刀抢劫了10块钱,在抢钱途中还刺伤了受害者,结果被警察抓获后,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有人会问:为什么抢10块钱也会被判10年呢?因为抢劫中伤人,属于两项罪名并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了解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对于大家来说在生活中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曾经在2024年的浙江,就曾发生过一起奇葩的偷瓜事故,当时那位女子偷瓜被人发现,在逃跑的时候不幸落水而亡,因此瓜农最终也没有追究这件事了,但奇葩就在于,大约过了半年后,这位女子的家属找到了瓜农,说是女子因他而身亡,要向瓜农索赔13万,那么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呢?瓜农究竟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2024年9月,这个时间段正好到了农作物丰收的季节,一位姓方的女士路过一个瓜田,看着一个个娇艳的瓜,顿时手痒痒了,蹑手蹑脚走进果园挑了一个最大的,然而就在她打量周围还有没有战果的时候,突然后背传来一声大喊:有人偷瓜!

方某某顿时吓住了,拔腿就跑,结果在逃跑的路程中,整个人不小心摔下了瓜田旁的一条小溪中,然而两位瓜农又不懂水性,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方女士被淹死。

最后方某某被捞上来之后,她的家人也非常伤心,两位瓜农看着这般场景,也就没有再追究方某某偷瓜的事。

然而瓜农没有想到的是,半年后方某某的家人将他们告上了法院,表示方某某的死就是因他们的过失造成的,于此索赔13万。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两位瓜农无需行使法律责任,也就无需赔偿。

首先在这个案子中,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呢?首先就是方某某的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方某某的行为,涉及到的金额远远称不上大,但并不代表不构成盗窃罪。再来就是,方某某家人对两位瓜农提到的过失杀人罪,这成立吗?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立案标准为:1、是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2、要有死亡的事实。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的行为一定要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首先有一点需要明确的是,瓜农是看着方某某在偷自己瓜的时候大喊了一句,这纯属维护自己财产的正常反应,而且并不涉及对于方某某的过度反应,比如说要打方某某,如果公民对于自己财产的保护,这一点都没有了,那所谓的财产保护的意义就形同虚设。

再有一点就是,方某某自己当时慌不择路,在逃跑的时候不慎掉入了水池,严格来说这跟两位瓜农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方某某的家人可能会表示:如果两位瓜农不大声呵斥,方某某就不会溺水身亡,那么反过来,方某某若是没有偷瓜的行为,是不是同样不会溺水身亡了呢?

因此这件事自然也就明朗了,方某某家人自然也没有拿到所谓的赔偿,这也证明了法律很多时候并不会取决于“死者为大”这一点,而是尽可能尊重客观事实,尽力维护着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在网上发酵之后,不少网友都在表示:就差没有让瓜农安全送小偷离开了,如果这种情况下,小偷家属还好意思去叫瓜农赔偿的话,那小偷以后都可以明目张胆进行盗窃了。

这起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并不是古板的存在,这也是为什么警察在调查案件的时候会将案件细节精确到令人发指,就是为了尽可能考虑案件中的各种非主观因素。

这就是法律,一直都在致力于公平对待每一位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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