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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批复》和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重庆已纳入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并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27)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许建华

重庆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胡 立

重庆市民政局二级巡视员

张 翔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身份证制作中心副主任


新闻发布会现场 龚浩月 摄



一句话,看发布会重点


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许建华


此次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只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胡立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办《暂住登记凭证》、申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张翔


关于试点内容


试点期限2年

大重庆范围均可办理


许建华介绍相关情况 龚浩月 摄



许建华介绍,试点期间,暂时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调整为

“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万盛经开区均实施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两江新区辖区内的婚姻登记由渝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2024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只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胡立介绍相关情况 龚浩月 摄



胡立介绍,此次“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只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


补领婚姻登记证、婚姻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居民婚姻登记不属于“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范围,需要当事人回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跨省通办”与“全市通办”试点

为何同时进行?


许建华介绍,近年来,重庆每年平均办理结婚登记近30万对,离婚登记10万对左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外出工作、生活、学习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也带来诸多不便,对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的需求较为强烈。


重庆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解决了内地非重庆户籍婚姻当事人在渝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


同时,为解决目前重庆户籍婚姻当事人不能跨区县办理婚姻登记的问题,同步开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试点。


哪些省市居民可在重庆办理?

重庆居民又可在哪些省市办理?


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所有内地居民,只要在重庆居住,并办理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都可以在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同时,在试点的其他6省2市经常居住的重庆户籍居民,也可以在当地按要求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6省2市: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河南省和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

)。


关于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双方非重庆户籍当事人

需提供《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试点期间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外,还应分情况提交以下证件:


①双方均不是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②仅一方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重庆籍当事人的《暂住登记凭证》或非重庆籍当事人的《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③双方均为重庆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应提供其中一方的《暂住登记凭证》。


④如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办理方式与试点前完全一致,只提交《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如何申办《暂住登记凭证》

《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


张翔回答记者提问 龚浩月 摄



张翔介绍,申办《暂住登记凭证》:申请人需要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明,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居住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符合条件的,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暂住登记凭证》。


申领《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在重庆居住的非重庆户籍居民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申请人本人向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或就读等相关材料。


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办理时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关于申请办理方式


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现场

可网上预约


婚姻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不能由其他人代办。重庆市已开通网上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当事人可通过市政府“渝快办”和市民政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来源:重庆发布

文字:姚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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