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分红公告(基金分红速查网)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博远鑫享三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如果投资者未选择或未有效选择基金分红方式,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所在销售机构查询了解其基金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2) 请投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本次分红的权益登记日前,可致电基金登记机构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0755-29395858人工坐席或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核对自己的基金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最终确定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机构记录为准。若经核对,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与投资者要求不符或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投资者分红方式不符的,可在任意工作日到所在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由于向直销客户支付现金红利将发生一定的银行转账手续费,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当直销客户的现金红利小于2元时,本基金登记机构可将该客户的现金分红款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

(4)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9395858,或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boyuan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产生变化,但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适应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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